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(批发)
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出版物批发企业、出版物网上发行企业、出版单位自办发行企业设立的申请与受理、审查与许可决定、送达和公开。 事项名称和代码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(批发)(0790) 办理机构 (一)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(上海市版权局) (二)审批内容 对本市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审批、出版单位自办发行企业设立审批、出版物网上发行备案 (三)法律效力 审批通过,企业可以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。 (四)审批对象 公司制法人(期刊、报纸出版单位可为企业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) 审批数量 符合国家关于发行单位总量、结构、布局的规划 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: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:15个工作日 审批证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