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经营许可证
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)第二条第一款规定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,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。 食品销售类型 特殊项目配方食品 预包装食品销售 冷冻冷藏
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,医学用特殊用途配方食品,婴幼儿配方奶粉,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
散装食品销售 冷冻冷藏,熟食,生猪产品,牛羊肉 食用农产品:指的是初级农产品,比如大豆,水稻,玉米,瓜果蔬菜,生猛海鲜等,经营这些产品的企业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。 (一)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 1.《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》;
2.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;
3.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;
4.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5.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;
6.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;
7.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
8.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; 没有经营场地怎么办? 您可以自己租赁场地,也可以使用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注册场地。 已经有了经营场地可以办吗? 您需要准备经营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